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bd半岛·体育(中国)官方网站国家奖助评选办法

发布日期:2019-12-30  来源:   点击量:

1.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求

    根据学校2019年度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的评选要求和办法,我院将开展2019——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项目的评审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参评对象

   全校全日制普通专科在籍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其中:国家励志奖学金为大二以上(含大二)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2.奖助学金额度

1国家励志奖学金:5000元/人、一次性发放;

2国家助学金:一等4400元/人;二等3300元/人;三等奖2200元/人。根据上级文件精神,此次只下拨秋季资金,即按人均总助学金的一半发放

3.评选要求

1按照《关于开展2019年本专科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》、《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》和《湖北科技职业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》执行。在学院分团委纪检部学生干部的参与下,由辅导员老师主持民主评议,要求各学院在评选工作过程中,要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严格掌握评审条件,规范评审程序,同时对参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,设立保密邮箱,接受学生反馈意见。

   2结合学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全面考核学生,以民主评议结合综合素质测评评选名额

3初评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网上公示,无异议后上报学校,学校对上报名单进行审核,并在校园网进行公示。

4.材料要求

1学院组织受奖(助)学生填写相应申请审批表(A4纸正反打印,一式两份,签名必须手写)。

2本次评选工作结束后,请各学院将本次的评选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材料。

4.咨询及投诉方式

1投诉电话:027-87588581

2投诉邮箱:52370477@qq.com

 

 

 

 

联系电话:87588885        书记、院长信箱:hbtvu_sj@126.com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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